新研股份:公司与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
时间:2020年04月29日 20:16:51 中财网
原问题:新研股份:关于公司与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资企业(有限合资)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果真刊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增补协议的通告
证券代码:300159 证券简称:新研股份 通告编号:2020-042
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公司与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资企业(有限合资)签署附条件
生效的非果真刊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增补协议的通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通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纪录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肩负个体及连带责任。
2020年2月19日,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(甲方)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
与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资企业(有限合资)(乙方)(以下简称“嘉兴华控”)
签署了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《股份认购协议》”)。
2020年4月13日,公司非果真刊行项目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
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下发的《关于请做好新研股份非果真刊行股票申请发审
委聚会会议准备事情的函》,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要求公司凭证《上市公司非公
开刊行股票实验细则》的划定,明确本次刊行工具的认购数目或认购区间。为确
保本次非果真刊行股票的顺遂举行,掩护公司及股东的正当权益,公司于2020
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聚会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与嘉兴华控腾
汇股权投资合资企业(有限合资)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果真刊行股票股份认购协
议之增补协议》,公司与嘉兴华控就上述《股份认购协议》签署了《附条件生效
的非果真刊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增补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增补协议”)。
增补协议的内容摘要如下:
一、协议主体、签署时间:
(一)协议主体
甲方: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乙方: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资企业(有限合资)
(二)签署时间
2020年4月28日
二、详细内容:
第一条 将《股份认购协议》“第二条 认购价钱、认购数目、认购方式”之
“2、认购数目”之“(2)和(3)”修改为以下内容:
“2、认购数目
(2)本次非果真刊行股票乙方认购数目为424,028,268股。
(3)在本次刊行前,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刊行的订价基准日至刊行日时代发
生派息、送股、资源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,或发生其他导致本次刊行
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换的事项的,乙方认购数目将举行响应调整。”
第二条 除以上约定外,《股份认购协议》其它部门内容继续有用。
第三条 本增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,对双方均具有执法约束力;本
增补协议有约定的,凭证本增补协议的约定执行;本增补协议未约定之内容,按
照《股份认购协议》的约定执行;《股份认购协议》与本增补协议的约定纷歧致
或有冲突的,以本增补协议为准。
特此通告。
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2020年4月29日
中财网
